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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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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军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现场结合线上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5:00-17:00。(三)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 号公司证券部。(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郭军锋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传真:0576-87718686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胡锦生先生、沈伟艺先生、徐钢先生、毛美英女士、章晓科先生、胡吉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增资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6,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司太立关于以自有资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人相应调整为8人,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关于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审议通过的制度共26项,其中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本期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所协商确定,与上一期(2023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报酬基本相同,自2019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
  ● 投资金额: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对上海司太立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及投资目的
  为提高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司太立”)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上海司太立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推动集团从原料药向制剂拓展的产业转型升级,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6,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9810839XL
  2、名 称: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住 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茂业路500号
  5、法定代表人:胡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5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除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司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海司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情况
  1、本次增资系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进行,即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上海司太立进行增资,合计以人民币6,000 万元增资上海司太立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前,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6,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上海司太立的持股比例均为100%,上海司太立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司太立进行增资,是为了增强其运营能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前,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司太立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增资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方卫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无异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至11月2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l@starry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健
  总经理:沈伟艺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郭军锋
  独立董事:毛美英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至11月2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l@starry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郭军锋
  电话:0576-87718605
  邮箱:stl@starry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人数由7人相应调整为8人。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本对照表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原序号变化的,对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对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详见附表)。除上述需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档。
  上述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修订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档。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下转B1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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