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96.66%,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000万元,系控股子公司经营性借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42.52%,主要系本期材料采购减少,期末应付供应商货款相应下降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37.90%,主要系上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本期发货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71.57%,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101.50%,主要系本期末应付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48.01%,主要系期末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9,000万元,系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50.20%,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减少,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减少所致。 10、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4.26%,主要系受白酒销售市场行情影响,产品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11、研发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7.92%,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研发费用发生额相应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2.25%,主要系银行存款和利率下降,利息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4.61%,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4、信用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6.64%,主要系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5、资产处置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22.33%,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9.85%,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联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增加,以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6.70%,主要系实现的利润总额下降,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所致。 18、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92.91%,系控股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72.06%,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活动流入现金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0.93%,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50.89%,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顾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关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顾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关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概述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产发集团”)、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宿迁智能制造产业专项母基金(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宿迁智能制造母基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宿迁智能制造母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亿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5%。 2、关联关系说明 宿迁产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集团”)的母公司;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宿迁产发集团持股75%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MAE9T5EM1F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国丰办公楼420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股东情况: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江苏高投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实际控制人为宿迁市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码为:P1075010。 关联关系说明: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 历史沿革: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是宿迁产发集团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矩阵的重要力量,将与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形成协同,共同发挥耐心资本引领带动作用,助力宿迁产业转型升级。未来,宿迁战新基金将始终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坚持“以投带引”,全力支持宿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财务情况:成立于2025年2月,尚未形成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二)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668399816D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 法定代表人:杨卫国 股东情况:宿迁市人民政府持股100%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营运;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投资管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宿迁产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洋河集团的母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历史沿革:宿迁产发集团是宿迁市政府直属的国有投资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10年1月启动市场化经营,注册资本金为45亿元人民币。集团主业为金融业、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现代金融服务。 财务情况:2024年,宿迁产发集团合并报表业务收入305亿元、利润总额96亿元,其中直接经营板块(不含洋河股份)业务收入16.15亿元、利润总额4.89亿元。截至2024年末,宿迁产发集团合并总资产987亿元、净资产603亿元。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704015622A 成立日期:1998年9月3日 注册资本:155,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洪泽湖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史明霞 股东情况: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经营范围:为交通工程筹集资金及投资;交通工程项目和工程监理承包;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政府发包或委托并由财政资金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交通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四)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MA1N12U60K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赵杉 股东情况: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管理,酒店管理;住宿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文艺表演,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节目制作;服装、影视器材的出租、销售;旅游用品和工艺品制造、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旅游信息咨询;汽车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礼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五)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7322591656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114,350万元 注册地:宿迁市高宝湖路1号 法定代表人:汤钧 股东情况: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筹集、融通、管理城乡水务建设资金;投资、建设城乡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土地整理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六)其他有限合伙人 宿迁智能制造母基金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基金募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基金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江苏宿迁智能制造产业专项母基金(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 基金规模:20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各投资方出资情况: ■ 出资进度:分五期实缴出资,每期出资比例为15%,20%,20%,20%,25%。 投资方向:主要围绕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明确的13个新兴产业和宿迁市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涉及智能制造的领域开展投资,结合宿迁产业基础,重点包括低空产业、机器人、工业母机、数据产业、新能源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 存续期限:存续期15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7年。 管理费用:投资期管理费以基金实缴规模为计提基数,退出期管理费以未退出项目(含子基金)初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投资子基金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0.5%/年,直接投资项目部分管理费计提比例为1.5%。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投资期满,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收益分配:首先,返还出资: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然后,优先回报: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4%计算的门槛回报;最后,20/80分成:如有剩余,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80%部分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实缴比例分配。 退出机制:针对所投企业的自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有针对性的退出策略,具体包含上市退出、回购退出、并购退出、转让退出、清算退出等;基金存续期满,清算退出。 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独立核算。 管理机构: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投资决策:(1)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委派3名,江苏高投战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委派1名,并对产业子基金遴选、直投项目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其他出资方委派1名,决策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公司未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委员,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2)投资决策机构议事规则、组成人员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按照基金当前的规划,除公司控股股东洋河集团的母公司宿迁产发集团通过直接投资宿迁智能制造母基金和持有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权益而间接投资宿迁智能制造母基金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各投资人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利包括: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及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利益、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并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其他付款凭证,以及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等等。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利包括:对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获取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正当事项查阅、复制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等等。 此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涉及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本着公允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相同出资额所占比例相等,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共同投资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洋河集团发生关联交易9.63万元,与宿迁产发集团控制的企业上海宿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5.30万元。 六、本次投资目的、对公司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既可助推地方产业升级,彰显企业责任担当,同时还可为公司满足财务收益需求、实现稳健投资回报提供有效路径。本次投资不会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设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基金注册尚需经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本基金未能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本基金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3、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推进合作,认真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投资规范、真实、客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多功能厅(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提案一、提案二需逐项审议表决,提案一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现场登记(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102室)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洋河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3、报名登记材料: ⑴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⑵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入场时间:2025年11月26日14:00至14:45。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27-84938128 电子邮箱: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董事徐俊先生、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洪金明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董事陈军先生、独立董事聂尧先生因出差,分别委托董事长顾宇先生、独立董事洪金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2.0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3.0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7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3.08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3.09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1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1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3.1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1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3.17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18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19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制定及修订后的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3.06、3.09、3.10、3.11、3.18五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对照表。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公司原《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合并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五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相关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