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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此外,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40,540,038股,使用资金总额1,006,823,221.86元(不含交易费用),并已于2025年5月20日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6,365,900,705股变更为6,325,360,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6,365,900,705.00元变更为6,325,360,667.00元。 综上,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26,102,617.04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542,253,602.28元。为进一步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325,360,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36,173,120.16元,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9.1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保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的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在三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选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投保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1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伊利全球人才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涉及本次第5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在2025年11月21日9:00-17:30通过伊利会议助手微信小程序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股东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太阳码登录伊利会议助手微信小程序。 ■ (二)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关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 (二)联系人:赖春玲、张茹 电话:(0471)3350092 传真:(0471)3601621 邮箱:info@yili.com 邮编:010110 (三)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1号;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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