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刘成先生,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行)金剑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明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5年7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公司已根据该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处理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新计算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根据该规定,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重述。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1.主要会计数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报告期末”指2025年9月30日。 2.主要报表科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本行中“持股数量”包含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持有的2,684,309,017股A股股份和93,080,000股H股股份。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上表所示股份为其代持的除北京金控集团以外的其他H股股份。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沪股通非登记股东所持A股股份。 注4:股东性质认定主要依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人类别,并综合参考其他公开披露资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债券发行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共完成两期永续次级债券、一期短期公司债券、一期私募公司债券和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工作,规模合计人民币130亿元,发行情况如下: 1. 2025年7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面值人民币5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25中信建投科创债01”,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1.76%。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为无担保债券。 2. 2025年7月,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30亿元的永续次级债券“25信投Y4”,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本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为2.03%),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在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为无担保永续次级债券。 3. 2025年7月,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35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其中“25信投S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31天,票面利率为1.54%;“25信投S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债券期限65天,票面利率为1.54%。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为无担保债券。 4. 2025年8月,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10亿元的永续次级债券“25信投Y5”,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本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为2.1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在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为无担保永续次级债券。 5. 2025年9月,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25信投F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债券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2.00%;“25信投F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08%。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为无担保债券。 (二)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中科)的主办券商,未督促阳光中科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 针对该处罚,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加强专项培训,细化业务要求,不断加强新三板挂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关注挂牌公司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营业网点变更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撤销上海浦东新区成山路证券营业部、邵阳敏州东路证券营业部和淮南朝阳西路证券营业部,并且完成1家分公司及5家证券营业部注册地址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58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5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1名(王晓光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煊女士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现任监事会成员自该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现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57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6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8名(李岷副董事长、金剑华董事、闫小雷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现任监事会成员自该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现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机构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修订内容的格式或个别文字表述作非实质性调整(如需),并办理备案等事项。具体修订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 (五)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6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监事会改革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践,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说明: 1、修订后条款中以“文字”方式做标记的为拟删除内容,以“文字”方式做标记的为拟新增内容。 2、对标点符号调整、数字格式调整、仅因条款序号变动所作的修订不在修订对照表中逐一列示。 3、除修订对照表列示内容外,其他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调整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表述均相应删除。 ■ ■ ■ ■ ■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下转B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