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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原因: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0.47亿元,与上年同期增加8.02亿元,同比增长35.73%,具体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 ■ 注释:表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1)2025年前三季度,国内胰岛素制剂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均实现增长。胰岛素接续集采后,公司胰岛素制剂产品价格增长(胰岛素接续集采于2024年5月开始在各(省)区陆续执行),国内胰岛素制剂产品销量与价格增长效应协同显现充分释放,为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025年前三季度,国内胰岛素制剂产品销售收入为26.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2亿元,销量增长对收入增长的影响和价格增长对收入增长的影响分别为4.92亿元、3.30亿元,详见图1。 图1:国内制剂收入变动因素分析(单位:亿元) ■ 注释:销量影响=(2025年1-9月销售量-2024年1-9月销售量)*2024年1-9月平均单价;价格影响=(2025年1-9月平均价格-2024年1-9月平均价格)*2025年1-9月销售量。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国际销售收入为3.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亿元,同比增长45.52%。该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战略,通过持续优化产品质量与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在巴西等关键市场赢得客户更多的信赖,带动订单提升,进一步巩固并扩大了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在长期合作方面,公司与巴西相关方就生产开发伙伴关系计划项目(PDP项目)正式签署为期10年的《技术转移与供应协议》及《供应框架协议》。根据《供应框架协议》,10年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税,最终以实际订单金额为准)。本次合作中,各方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形成“技术输出一本土化落地一长期采购”的闭环,标志着双方在战略合作基础上迈入全新阶段。 (3)在特许权服务收入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较上年同期减少1.30亿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公司在欧美市场的合作开发取得新进展,并依据相关协议确认了里程碑节点收入,该部分收入属于阶段性确认,本期无同类事项发生。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3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2日17时,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邮箱地址:ir@ganle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110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20,300股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后的股份回购注销3,540,021股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601,065,290元调整为597,304,969元,股份总数由601,065,290股调整为597,304,969股。 同时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版本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公司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更新原有经营范围并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药用辅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用辅料销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综上,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人员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新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1、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度名称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4、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5、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6、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7、制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8、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9、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0、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11、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2、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3、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4、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5、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6、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7、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8、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9、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1、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2、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名称中删去“监事”); 23、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4、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5、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6、制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子议案序号1-8、2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责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议事规则和公司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应规定不再适用。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履行其职责。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张立、冯亚娟、王嘉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张立、冯亚娟、王嘉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20,300股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后的股份回购注销3,540,021股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601,065,290元调整为597,304,969元,股份总数由601,065,290股调整为597,304,969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同时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更新原有经营范围并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药用辅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用辅料销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人员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1、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度名称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4、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5、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6、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7、制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8、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9、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0、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11、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2、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3、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4、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5、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6、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7、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8、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9、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1、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2、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名称中删去“监事”); 23、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4、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5、修订《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6、制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述第1-8号、25号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改及增加内容见字体标粗部分),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监事会主席”等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 ■ ■ ■ ■ ■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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