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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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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战略定力,营业收入实现稳健增长,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5,341.40万元,同比增长5.05%,整体呈现逐季度提升的良好态势。
  业务结构方面,在高端消费电子业务领域,2025年1-9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9,509.75万元。其中,随着拓印技术在终端客户旗舰机型中的持续渗透,手机及相关配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8%。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智能眼镜、智能机器人等新兴应用场景,为未来增长培育新动能。
  在乘用车业务领域,2025年1-9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855.6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7.57%,发展态势持续强劲。业绩快速增长得益于市场渗透与产品拓展的双轮驱动:一方面,公司与新能源头部客户合作深化,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合作车型持续放量;另一方面,新产品应用有序落地,为业务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在特种装备等战略新兴领域,公司持续推进前瞻性战略项目的商业化进程。新能源电池领域,公司电芯绝缘UV喷墨打印项目获得更多下游终端客户认可;在全固态电池这一前沿方向,公司成功开发出绝缘胶框打印设备与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并获得下游头部厂商的订单,迈出从实验室通向量产的关键一步,为抢占未来产业先机奠定基础。
  此外,2025年1-9月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5.73万元,同比下降64.68%,盈利水平的阶段性承压主要源于战略投入与业务结构调整。随着公司精细化管理的深入推进及规模效应逐步释放,单季净利率已呈现持续环比修复态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A20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10月19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1,736,486股变更为156,431,080股,注册资本由111,736,486.00元变更为156,431,080.00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部分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FU RAOSHENG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罗杰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选任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董事会将另行发布通知,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涉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A20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10月19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治理结构的调整、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系公司为贯彻落实最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等随之取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FU RAOSHE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U RAOSHENG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FU 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FU RAOSHE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U RAOSHENG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FU 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FU RAOSHENG先生离任将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FU RAOSHENG先生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FU RAOSHE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479股份。FU RAOSHENG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制度与其做好工作交接。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罗杰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选任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杰尧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在珠海华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专员;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费用会计;2017年4月至2021年9月,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员、审计主管;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审计负责人;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在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24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杰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布局,并结合人员工作侧重及岗位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苏梅、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FU RAOSHENG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0名,分别为:凌云剑、王卫国、缪培凯、李玉良、赖安平、曾煜、陈勇君、苏梅、李蓉、陈干。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岗位职责变动及到龄退休,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及FU RAOSHENG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中,伍松、杨波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FU RAOSHENG因到龄退休,不再在公司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伍松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湖南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湖南亚大高分子化工厂有限公司、上海长悦涂料有限公司;2008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经理、油墨事业部总经理、工业设计部部长、战略产品研发部部长、市场/CMF部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杨波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香港籍,美国纽约伦赛勒理工学院有机高分子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MBA,有美国、香港长期境外居留权。曾在美国沙多玛公司担任资深化学师、技术经理、大中华区总经理、亚太区商务总监等职务;2008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海外销售顾问。
  FU RAOSHENG先生,1966年1月生,新加坡国籍,厦门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新加坡长期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关西涂料、PPG工业涂料、阿克苏诺贝尔涂料、贝格工业涂料等;2018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研发中心总监、涂料应用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书》《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各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上述人员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布局,结合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等因素,新增认定苏梅、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苏梅女士,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深耕涂层材料领域十余年,具备扎实的高分子合成理论基础与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曾先后任职于中国乐凯集团研究院、嘉众新材等,独立主导团队实现多款高性能涂层产品的研发及量产,在高分子树脂的自主合成、配方设计及复杂技术问题解决方面具有突出能力。2021年加入公司,现担任研发专家。
  2、李蓉女士,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南大学有机化学硕士,具备新材料领域研发、质量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复合型经验,持有注册QMS审核员、PMP及供应链管理专家等多项证书。曾先后任职于利洁生化、国银新材等,擅长运用数据驱动的质量体系与精益供应链策略,优化成本与交付效率。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供应链总监,重点负责公司汽车涂料业务的供应链体系搭建与关键原料的稳定保障,助力公司建立高可靠性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3、陈干女士,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矿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硕士,在新能源材料领域质量管理与工艺改进方面拥有逾十年深厚经验。曾任职于广州天赐材料等,主导多个基地实验室搭建、品质体系建设和工艺优化项目,深度参与关键产品的产能提升与客户导入,为高端客户合作奠定坚实质量基础。2025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重点推动公司汽车涂料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过程控制,保障产品符合汽车行业高标准要求。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10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一家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企业,公司始终将研发能力建设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人才培育,公司已打造了一支研发经验丰富、自主研发能力优秀的高素质研发队伍,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覆盖高端涂层材料研发、质量管理与供应链协同等关键环节,构成了公司汽车涂料业务全链条能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长期深耕于高端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领域,在高分子树脂合成、质量体系建设及供应链管理方面具有系统化的专业能力。本次认定标志着公司研发体系在汽车涂料方向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研发一质量一供应链”一体化协同,公司将提升汽车涂料从树脂自主合成、产品开发到规模化量产的转化效率,加快高端涂层材料的产业化应用进程,为公司在汽车涂料领域的技术突破与市场拓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及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有序推进。公司将继续深耕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数,每10股转增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4,694,5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56,431,08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1,736,486股变更为156,431,080股,注册资本由111,736,486.00元变更为156,431,080.00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中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内容亦将做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统一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主要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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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1-6、20-22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本次修订及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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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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