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唐传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李俊峰出席本次会议;高管管理人员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季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