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7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9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之情形,已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6年1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伟22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22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1日。“伟22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2.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7.27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 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自2023年7月5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85元/股调整为32.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二)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3年7月14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71元/股调整为32.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三) 因“伟22转债”实施修正条款,自2024年6月4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56元/股调整为28.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四)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4年6月24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00元/股调整为27.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五)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5年6月6日起,“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75元/股调整为27.2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二、“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0月9日起算,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如再次触及“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6年1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7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如再次触及“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6年1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 关联董事朱善银、朱善玉、项鹏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7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参会,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7日和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32508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2、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