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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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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中证通用航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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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拟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简称为“通航基金”,扩位简称为“通用航空ETF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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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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