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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25楼251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25楼251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主要股东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泰安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为蒋铭伟,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85,31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公司重组上市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上市日总股本487,984,982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分别按公司最新总股本521,399,29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888,937股后的总股本509,510,362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泰安泰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1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11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3,482,17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009042%。 2、2024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3,967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2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2,008,204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1.89%。 3、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70,0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46,438,204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9.03%。 4、2025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285,4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1,152,804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11%。 5、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泰安泰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85,310股。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77,3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11%。 综上所述,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6,66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459449%。目前泰安泰持有公司股份25,475,50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9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蒋铭伟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蒋铭伟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泰”)持有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475,50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泰安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因减持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9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泰安泰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1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年11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3,482,17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009042%。 2、2024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3,967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2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2,008,204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1.89%。 3、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70,0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46,438,204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9.03%。 4、2025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285,4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1,152,804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11%。 5、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泰安泰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85,310股。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677,3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11%。 综上所述,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泰安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6,66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459449%。目前泰安泰持有公司股份25,475,50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9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公司重组上市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上市日总股本487,984,982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分别按公司最新总股本521,399,29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888,937股后的总股本509,510,362股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泰安泰的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97%。泰安泰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泰安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泰安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安泰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泰安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泰安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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