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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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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6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要求,现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贯彻落实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战略,通过自建、并购和直营式加盟三驾马车,持续推进强势区域的加密以及弱势区域的突破,并不断拓展空白区域。
  从行业来看,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零售业务,得益于次新店和老店的内生增长,虽然零售门店总数略有减少,但是零售业务收入基本持平;与此同时,公司利用直营式加盟店的特点及优势,在弱势区域迅速布局直营式加盟店,带动加盟及分销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比增长达8.38%,直营式加盟不仅贡献毛利润及净利润规模,而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规模效应得以进一步加强并反哺直营零售业务。今年以来,公司实施的营促销策略优化、品项优化、供应链整合、谈降采购成本等策略效果显著,公司零售板块毛利率同比提升0.44个百分点,且呈现逐级加速的趋势。
  从品类来看,2025年第三季度增长最快的是中西成药类,增速达5.01%,主要原因是中西成药属于必选消费以及药店的引流品,需求较为稳定,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受到消费力下降的影响,公司中参药材及非药品的收入同比有所下滑,但随着公司针对性的选品迭代以及消费力初步触底,第三季度公司中参药材及非药品的收入下滑幅度环比前两季度有所减少。
  从地区来看,公司深耕华南地区,通过成熟品牌市场效应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在华中地区取得了较高的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达6.86%。
  二、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布局新增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17,385家(含加盟店7,029家),总经营面积887,503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5年1-9月,公司净增门店832家,其中:新开自建门店300家,关闭直营门店447家,新增加盟店979家。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家
  ■
  说明:报告期内关闭447家门店,主要原因:地方性规划,资源整合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
  注:月均平效=月均含税零售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其中,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华东地区包括: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上海市;
  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
  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河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6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发出,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递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 1、2、3、4项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追加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额度事宜,本次追加后,预计采购额度由人民币6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00万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6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本次追加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原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参股子公司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药房”)的采购额为618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追加公司向参股子公司金康药房2025年度采购额度事宜,本次追加后,预计采购额度由人民币6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00万元。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追加的金额及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
  (1)关联方介绍
  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康药房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支付能力良好。
  三、本次追加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基于优化区域供应链、保障药品配送的商业考量,为进一步提升部分品类的配送效率、加强质量管控,拟进一步向参股子公司金康药房追加2025年度采购金额,预计采购额度由人民币6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00万元,导致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交易的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 结算定价与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 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6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二、《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中,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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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次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第1-4项制度尚需递交至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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