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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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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进行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2,350,14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91%。
  公司已发布两期回购方案,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期)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3,043股,占总股本的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0.00元/股,最低价为84.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45,761.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1号楼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1月13日17: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endovastec.com或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登记需在2025年11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时间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心脉医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心脉医疗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清、刘芷言;
  联系电话:021-38139300;
  邮箱:irm@endovastec.com;
  邮编:201318;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1号楼2层。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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