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 券简称:宏昌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洋先生、Grace Tsu Han Wong女士于2020年4月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王文洋先生与Grace Tsu Han Wong女士于2025年10月29日完成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双方确认对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在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上述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文洋先生及Grace Tsu Han Wong女士。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林瑞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志仁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迪宁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林瑞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志仁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迪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瑞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志仁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迪宁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环氧树脂业务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环氧树脂业务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环氧树脂业务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