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985,498.53元,环比上升26.06%。同时,第三季度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毛利率逐渐修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环比亏损幅度收窄。随着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的稳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个旧市人民政府协商解除了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同关系,终止丰元锂能与个旧市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回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签署了《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此外,根据相关约定,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履行了第一期股权回购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安庆皖江签署了《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安庆皖江将其持有的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0.81%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丰元锂能。 ■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签署了《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安徽金通将其持有的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3.32%的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给丰元锂能。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赵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