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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其余修订、制定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相关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5年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范围内办理2025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等。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近日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北京理工雷科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空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对理工雷科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2025)信银京保字第05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理工雷科与该行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8,000万元。 (2)对雷科空天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2025)信银京普惠保字第13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雷科空天与该行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2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00万元。 公司近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DBSX1490250138(B)01《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雷科空天与该行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授信、贷款等具体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20,000万元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5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最近一期为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逐项比例加总与合计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理工雷科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2725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2区683号理工科技大厦401 法定代表人:刘峰 注册资本:37,7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25日至2029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雷达及配套设备、频谱测量仪器、干扰场强测量仪器(主要零部件在外埠生产);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印刷专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改装汽车制造(含汽车底盘)。(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理工雷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理工雷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所列理工雷科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雷科空天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雷科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2NJD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6号院1号楼1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长杰 注册资本: 7,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雷科空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雷科空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所列雷科空天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为理工雷科提供担保的编号(2025)信银京保字第05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该行与债务人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为雷科空天提供担保的编号(2025)信银京普惠保字第13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该行与债务人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2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为雷科空天提供担保的编号DBSX1490250138(B)0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 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担保物实现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该行与债务人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授信、贷款等具体合同下形成的债权。 (4)担保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范围内办理2025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等。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余额为44,500万元,公司担保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2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即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2025)信银京保字第05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2025)信银京普惠保字第13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签订的编号兴银京月(2025)高保字第20253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2、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588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 (四)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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