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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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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制定。本次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筹资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内部问责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回购股份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4日(周五)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2、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瑞诚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中瑞诚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19,616.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6万元,客户主要行业为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12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邓丽,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乐琴,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中瑞诚负责雷科防务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审计收费合计135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瑞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瑞诚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制定,具体制度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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