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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秀琼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秀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秀琼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锦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最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同时同意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公司现任监事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2,411.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票据减值损失计提-3.34万元 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二)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计提485.35万元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并表内关联方组合和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并表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上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485.35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计提-18.36万元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并表内关联方组合和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对并表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即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上述模型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8.36万元。 (四)存货跌价损失计提1,948.11万元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按照上述模型,综合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产品线毛利率、订单售价、存货库龄、存货状态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48.1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411.7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411.7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0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宋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张珍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本科。现任公司董事、流程与IT管理部负责人。 张珍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1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其他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珍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珍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1月11日一11月14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1:00-1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至11月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rayne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将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1:00-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维坚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张香玉女士;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1:00-12: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至11月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rayne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 电子邮箱:investor@rayne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维坚先生、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时,公司以职工代表大会方式选举张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董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汤新华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李广培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其他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2024年5月)进行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4年5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12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10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3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0年8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12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公司治理制度,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编,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中使用“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编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分别审议通过相应的治理制度。 本次修编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修编前对应制度同时废止。 上述议案五至议案十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修编的公司治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的简历 1、杨维坚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中专。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先生通过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和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874,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5%。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维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维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赵健民先生,中国香港籍,1968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香港ASIC Technology Limited设计工程师;美国摩托罗拉半导体南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安森美半导体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微芯半导体亚洲区代理商管理经理;挪威Chipcon AS亚洲区副总裁;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短程无线产品亚洲区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健民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3,71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3,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赵健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赵健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健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蓝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凯博(福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蓝李春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1,3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6,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蓝李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蓝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蓝李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本科。现任公司董事、流程与IT管理部负责人。 张珍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1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其他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珍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珍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汤新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汤新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福建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在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汤新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汤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汤新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林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晖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李广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3月出生,博士。曾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主任。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李广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广培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广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广培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等事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公司治理制度,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编,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中使用“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不再赘述。 一、公司治理制度如下: ■ 二、主要修编情况如下: ■ ■ ■ ■ ■ ■ ■ ■ ■ ■ 三、本次修编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修编前对应制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均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被提名人在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汤新华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教授职称、管理学博士。 被提名人林晖先生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专职律师)。 被提名人李广培先生具备较丰富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教授职称、管理学博士。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汤新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该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教授职称、管理学博士。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新华 2025年10月30日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林晖,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该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专职律师)。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晖 2025年10月30日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广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该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教授职称、管理学博士。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广培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等事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2024年5月)进行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使用“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 ■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4年5月)同时废止。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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