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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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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莲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宝贵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与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4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 号TA 楼15 层)。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3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zqb@xggdkj.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9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的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下转B4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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