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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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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收购陕煤集团子公司陕煤电力股权,收购价格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且经陕煤集团备案的陕煤电力评估净资产值1,770,413.17万元为依据确定,收购陕煤集团持有的陕煤电力88.6525%股权的价格为1,569,515.22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已经支付全部股权价款的50%,且陕煤电力已经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陕煤电力已经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同时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比较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福堂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公司负责人:张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福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福堂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5-03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意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监督实施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5-03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福堂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陕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陕煤集团现持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3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6256877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琪,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573,664.01万元,净资产为25,901,144.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6,033,253.98万元,净利润为2,001,989.05万元。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财务公司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为陕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公司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4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9879410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雪君,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368,972.17万元,净资产为456,217.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7,977.42万元,净利润为30,380.51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续签或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15年10月28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11月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续签后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成本价加服务费10-20%制定。
  2、《煤炭销售协议》
  (1)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
  (3)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5-035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5项制度。同意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监督实施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股权、证券类)管理办法》《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股权、证券类)资产管理机构选聘与评估管理办法》及《投资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财务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担保管理制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利润分配制度》。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5、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5-037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8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精神,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事项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分为十二章二百二十八条。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二)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将部分条款涉及的“监事会”描述统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三)进一步细化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将股东提案权的持股比例由“3%”调整为“1%”。
  (四)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专节。
  (五)其他结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做出的适应性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对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数字大小写、标点符号、目录等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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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4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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