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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110,403,529股、轮候冻结59,562,814股。 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709,313,426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事宜;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在股东会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许钟民(董事长)、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 独立董事:史录文、毕克、夏琴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毕克(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夏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毕克、夏琴;协理:李斌(副总裁) 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史录文、毕克、夏琴 提名委员会:夏琴(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3)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曹永刚 职工监事:司洪伟、刘伟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范秀君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5)部分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磊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董磊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详见2025年1月24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事宜;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与林飞燕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变化如下: ■ 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详见2025年2月15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和延长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司法再冻结期限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6.75%。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和延长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司法再冻结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质押 ■ 注:质押股份被冻结指被司法冻结,不包括轮候冻结。 (2)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 ①报告期内无新增司法冻结 ②累计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3)轮候冻结 ①报告期内新增轮候冻结 Ⅰ控股股东股份无新增轮候冻结 Ⅱ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轮候冻结 ■ ②累计轮候冻结 ■ (4)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期限 ■ (5)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标记、司法再冻结期限 ■ 注1: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1,200万股。 注2: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4,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5,540,167股。 【详见2025年3月12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3月22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年6月1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8月2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及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2025年8月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2025年8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及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2025年8月1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期限、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2025年8月29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5年9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延长司法再冻结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4、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宜;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中关村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已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关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详见2025年6月20日,《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5、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事宜。 公司通过向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情况 ■ (2)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原因 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闽01执恢171号】,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财产。 经核实,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天空)与福州华电、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托普天空向福州中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所致。2001年,托普天空委托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向福州华电提供1,500万元贷款,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了担保,后福州华电未偿还贷款。2005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榕民初字第214号】,判决公司对福州华电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2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闽民终字第531号】,维持原判。后托普天空申请强制执行,因福州华电不具备还款能力,公司被强制履行担保责任,福州中院分别扣划公司持有的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偿付至托普天空,即:公司已代福州华电向托普天空清偿债务25,715,971.12元。2009年4月25日,福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06)榕执行字第132-5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托普天空主张,截至2010年2月5日,福州华电和公司仍欠其贷款本金1,844,888.17元,利息493,508.99元,共计2,338,397.16元尚未清偿,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公司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涉及资金共计23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5%,冻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上述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情况不属于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详见2025年6月20日,《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5年7月,公司与托普天空出具书面《确认书》,经福州中院核算恢复执行金额,双方一致确认以3,063,145.02元了结此案,即托普天空在收到法院发放的上述金额后此案执行完毕结案。公司已向福州中院支付执行款项共计3,063,145.02元,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详见2025年7月30日,《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6、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处置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被动处置,本次被动处置的股份是国美电器集中竞价取得,故无需进行预披露。国美电器现持有公司5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6.64%。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处置的情况 ①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②本次被动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 【详见2025年7月12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曲马多片(规格:50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50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一致性评价;⑤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550038。 北京华素的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1月14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关于刺五加注射液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事宜; 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多多药业参与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显示,多多药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1)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①药品名称:刺五加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每支20ml(含总黄酮100mg);④包装规格:3支/盒;5支/盒;⑤适应症: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⑥中选价格:13.18元/支;⑦中选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中选产品刺五加注射液是国家医保乙类产品,本次集中采购是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产品在各级医疗机构的覆盖率,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巩固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市场地位【详见2025年2月15日,《关于刺五加注射液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3、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事宜; 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北京华素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具体情况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③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④分类码:AhtDht;⑤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⑥法定代表人:侯占军;⑦企业负责人:赵君;⑧质量负责人:张秀鸣;⑨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⑩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麻醉药品***。⑾变更内容: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变更后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联苯苄唑)(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一区:联苯苄唑生产线)”。 (2)《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主要内容 ①被检查单位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③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联苯苄唑(原料药合成区:联苯苄唑生产线;精干包一区:联苯苄唑生产线);④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涉及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联苯苄唑;《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检查结论为联苯苄唑原料药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以上信息表明联苯苄唑产品具备产品上市条件,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当下药品管理规范、标准,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增加生产范围及品种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详见2025年2月15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4、关于下属公司中实新材料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事宜; (1)报告期内,中实新材料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11008417,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三年。 中实新材料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4年度-202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25年2月21日,《关于下属公司中实新材料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报告期内,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7003641,发证时间:2024年12月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4年度-2026年度)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25年3月12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5、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缓释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规格:40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羟考酮缓释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40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药4类;⑥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S2500958;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北京华素的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上市许可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3月14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缓释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6、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溴己新注射液(规格:2ml:4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溴己新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2ml:4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⑥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⑦受理号:CYHS2501114;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上市许可,将增加呼吸系统用药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3月21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7、关于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中选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事宜;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参与了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4-2)中选结果的通知》显示,北京华素生产的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纳洛酮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1ml:1mg;④包装规格:10支/盒;⑤适应症: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Ⅰ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药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促使病人苏醒。Ⅱ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Ⅲ解救急性乙醇中毒。Ⅳ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⑥中选价格:0.99元/支;⑦供应省份:内蒙古、辽宁、吉林、湖南、青海;⑧备供省份:北京、天津、浙江、安徽、江西;⑨中选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中选产品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是国家医保甲类产品,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公司盐酸纳洛酮注射液在各级医疗机构的覆盖率,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次集采落地后,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详见2025年4月3日,《关于盐酸纳洛酮注射液中选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8、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规格: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⑥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S2501423;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山东华素的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上市许可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4月17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9、关于终止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宜; 为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拟以自有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华素呵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详见2025年4月30日,《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鉴于推进过程中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为减少不必要的运营成本,经过充分论证和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关于终止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10、关于对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素堂养老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互联网医院进行减资,成都互联网医院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减少的部分由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后,成都互联网医院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华素堂养老仍持有其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持有其49%股权。 本次减资是根据成都互联网医院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做出的决策,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全体股东进行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成都互联网医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详见2025年6月19日,《关于对成都温江国美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报告期末,成都互联网医院减资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11、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阿罗洛尔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北京华素收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盐酸阿罗洛尔片(规格:10mg)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阿罗洛尔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10mg;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⑤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⑥申请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S2502307;⑧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北京华素的盐酸阿罗洛尔片仿制药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注册上市许可工作进入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获批将增加企业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5年7月3日,《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盐酸阿罗洛尔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12、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报告期内,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3681),获悉:多多药业生产的“盐酸曲马多注射液”(规格:2ml:100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2ml:100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受理号:CYHB2450385;⑥通知书编号:2025B03681;⑦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⑧包装规格:5支/盒;⑨申请内容: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他变更事项:A.变更药品处方及其生产工艺;B.变更药品质量标准;C.修订药品说明书;⑩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以下变更:A.变更药品处方及其生产工艺;B.变更药品质量标准;C.修订药品说明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与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标签相关内容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有效期为18个月。本品应当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本次盐酸曲马多注射液(规格:2ml:100mg)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5年8月13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曲马多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13、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5S02440),获悉:多多药业研制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规格:2ml:15mg)通过了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氨溴索注射液;②剂型:注射剂;③规格:2ml:15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⑤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⑥受理号:CYHS2401261;⑦证书编号:2025S02440;⑧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9032025;⑨药品有效期:24个月;⑩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083;⑾包装规格:5支/盒;⑿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⒀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该药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开发工作积累宝贵经验【详见2025年8月13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14、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获批上市的事宜。 报告期内,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技术审评,并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①化学原料药名称:琥珀酸美托洛尔;②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③上市申请受理号:CYHS2460273;④通知书编号:2025YS00723;⑤生产企业: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⑥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CDE原辅包登记平台状态为“A”的原料药,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制剂研制生产企业可以关联使用。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获准上市,为公司目前在研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提供稳定的原料来源,提升公司相关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的研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5年8月23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1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参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没有董事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及废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7,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以其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四环医药拟向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5)房评字第C10006号的《评估报告书》: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7月14日的抵押价值为26,132.53万元人民币。 四环医药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新材料)向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以其车位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其部分综合、地下库房、地下车位等用途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二次抵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中实新材料拟向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二层72个车位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部分楼层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二次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72个车位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深国策估字FBJ[2025]100021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9月8日的抵押价值为2,522.94万元人民币。 经银行选定的中安盛世(北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中关村大街18号楼部分综合、地下车库、地下库房用途的房地产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中评房(2025)房评字第C10006号的《评估报告书》: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7月14日的抵押价值为26,132.53万元人民币。 中实新材料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鉴于推进过程中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为减少不必要的运营成本,经过充分论证和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四环医药向南京银行申请7,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1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8)。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1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 ■ ■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3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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