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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科目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变动科目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科目分析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张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莉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莉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1-9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算,由于2025年1-9月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改善,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款项冲回减值损失合计402.76万元,计入2025年1-9月损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关于2025年1-9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融电子”)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000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赞融电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赞融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新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和修订,涉及的各项制度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同步调整顺延。本次修订的制度具体如下: ■ 以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9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1-9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算,由于2025年1-9月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改善,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款项冲回减值损失合计40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冲回以正数列示,计提以负数列示。 二、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其他应收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02.76万元,计入2025年1-9月损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融电子”)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000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以满足未来业务拓展的需要,增强综合竞争实力。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赞融电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赞融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炜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金融设备的上门维护、购销,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经查询,赞融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增资完成后,赞融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以赞融电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赞融电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赞融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赞融电子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赞融电子本次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赞融电子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赞融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本年未审计其他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公司上期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负责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监督了解选聘过程进展情况,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提案1.00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有5个。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2日17:00前发送至该邮箱,并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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