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厂房征收拆迁
  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事处发来的《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公司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已纳入征收范围。经2023年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拆迁公司坐落于龙城大道1959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获得厂房征收补偿款为396,661,515.00元。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拆迁款119,000,000.00元。该厂区生产经营正逐步搬迁至位于常州市新龙路127号(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的厂区内。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车间、办公楼均已搬至新厂厂区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蔡征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正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司负责人:蔡征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正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征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正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涛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至11月06日(星期四)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0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征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波先生
  财务总监:阮正丽女士
  独立董事:崔萍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06日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7日下午15:00-16:00登陆https://www.cs.com.cn/roadshow/,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波
  电话:0519-68881358
  邮箱:webmaster@jsldxc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13680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5年前三季度(1-9月)共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合计9,826,245.88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982.6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冲回及转回为1,527.7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545.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表格计提减值损失以负数填列,转回减值损失以正数填列。
  二、本期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公司前三季度(1-9月)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57,139.67元,主要系公司收回长账龄的应收款项。
  2、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前三季度(1-9月)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444,183.98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三季度(1-9月)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982.62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982.6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