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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87.2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应收款项收回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上年末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而报告期未有新增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影响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119.9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预付的材料款增加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52.6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购买短期美元定期存款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9.44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国外子公司房屋装修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1,573.49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支付长期专利使用费影响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232.6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购买长期美元定期存款影响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10.0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归还了银行贷款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79.5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采购业务 增加影响所致。 (10)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比年初增加30.5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国外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11)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2.1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发放了上年末计提的奖金影响所致。 (12)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90.3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国外子公司盈利计提了企业所得税影响所致。 (1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51.9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结算了上年末应付费用,本期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1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减少148.7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89.8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持有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以及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37.2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持有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动收益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3)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283.41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减少影响所致。 (4)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598.77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减少影响所致。 (5)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52.79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赔偿款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6)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164.7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代扣代缴税金增加影响所致。 (7)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238.1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国外子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8)报告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99.1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6.1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97.1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73,079.07万元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1,472.88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4.7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5,300.00万元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2,530.01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4)报告期,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增加76.4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与去年同期形成差异所致。 (5)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减少97.2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上述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钱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钱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5年10月29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钱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钱京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徐霄凌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王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议案通过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0511-86644324; 邮箱:ir@hengbao.com。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钱京 委 员:徐霄凌、陈妹妹、黄薇、王佩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王佩 委 员:陈妹妹、黄薇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黄薇 委 员:陈小波、丰旭惠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丰旭惠 委 员:黄薇、徐霄凌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股份制改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云阳镇横塘化工路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电子办公设备等资产以实物增资至全资子公司江苏镇江云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同意其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截至2025年8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折股,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设定为人民币1,200万元(具体金额部分依据江苏云宝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计算确定,部分由发起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确定)。股本总额为1,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发起人在股份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与其在有限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Hengbao Global Technologies Ltd.”(拟定)和全资孙公司“Hengbao FinTech Ltd.” (拟定)。 本次对外投资将更充分地整合并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助力公司构建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为央行、商业银行和企业提供合规、透明且高效的数字支付安全解决方案及数字化平台和硬件产品等服务;同时,本次对外投资将结合香港区位优势,为公司快速开拓其他海外市场积累经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国际化的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钱京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8月出生,拥有英国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法律硕士学位和英国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会计与金融荣誉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税务顾问;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上海亚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在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6年5月起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钱京先生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钱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34,214,67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9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023年12月,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霄凌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6月出生,毕业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硕士学历。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2007年1月至2012年9月,在英格索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合规经理和亚太区财务经理;2012年10月至2019年8月,在安朗杰安防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合规经理、中国区财务总监和监事会监事;2019年8月起进入公司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徐霄凌女士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徐霄凌女士目前持有公司45,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023年12月,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妹妹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2014年4月起就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并购部证券事务代表、流程和持续改进部高级经理、董事、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职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陈妹妹女士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陈妹妹女士目前持有公司45,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023年12月,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坚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7月起就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并购部证券事务代表、法务主管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务主管职务。 王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王坚先生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王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相关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钱京先生、徐霄凌女士和陈妹妹女士在最近三年内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2023年12月,三位候选人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钱京先生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徐霄凌女士和陈妹妹女士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在公司任职以来曾分别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重要职务,其中钱京先生为公司重要自然人股东。三位候选人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积累,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对公司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上述处罚事项为历史遗留问题,三位候选人对该事宜的妥善解决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后,亦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因此,聘任钱京先生、徐霄凌女士和陈妹妹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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