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昊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原莹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昊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原莹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昊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原莹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0证券简称:中公高科公告编号:2025-020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二层2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公司于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 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 企业发展与经营管理部。 (三)联系方式:电话:010-82364131; 邮箱:public@roadmaint.com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45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人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户3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0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申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0万元,与2024年度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公司章程》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关备案登记等具体事宜。 (二)章程附件《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