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滕步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富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滕步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富财 [注]公司本期按受益对象确认股份支付交易成本费用,同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调减上年同期管理费用2,300,321.67元,调增上年同期销售费用894,569.54元,调增上年同期研发费用223,642.37元,调增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成本1,182,109.76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滕步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富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8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鑫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智能”) ■ (三)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众鑫寰宇”) ■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主要安排 1、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众鑫智能和兰溪众鑫寰宇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众鑫智能和兰溪众鑫寰宇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各方依法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众鑫智能和兰溪众鑫寰宇的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变。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6.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吸收合并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众鑫股份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众鑫股份,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2、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 因拟注销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故须将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众鑫股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 3、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000.0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18.71万元,投入进度0.37%。 因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实施,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因此原本由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变更为由公司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将目前存放于其名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转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前述事项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 五、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兰溪众鑫寰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除实施主体变更外,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各方依法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0万元) ● 现金管理类型: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截止董事会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朱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滕步彬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须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 1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且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对外投资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 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交易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外汇衍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 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2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5日9: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上请注明“众鑫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联系人:众鑫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智能”)和兰溪市众鑫寰宇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众鑫寰宇”)。吸收合并完成后,众鑫智能和兰溪众鑫寰宇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 2、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一11:30;13: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9-8236 6698 5、邮箱:zxzquan@fiber-product.com 6、传真:0579-8889 0018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