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书(草案)、调整交易方案、签订补充协议等事项。2025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91号),相关事项获正式批复。(上述事项详见2025年4月17日、6月10日、9月1日、9月17日、10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报告期内,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公司现任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事项详见2025年8月30日、9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重庆市证监局、重庆市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重庆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等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该事项详见2025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4.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和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5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截至目前公司已按规定完成相应绩效奖金的发放。 5.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远达环保参股与中煤西安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实施中煤集团所属燃煤电厂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和水岛治理特许经营业务。合资公司注册地在重庆,远达环保持股49%,中煤西安公司持股51%。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后续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适时将注册资本金增至1.2亿元,公司认缴5,880万元(初始出资245万元)(该事项详见2025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截止目前,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6.报告期内,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议案》。上述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该事项详见2025年6月10日、8月30日、9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报告期内,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及增补。公司调整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马天峰先生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胡一栋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补姚小彦先生为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原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该事项详见2025年6月10日、9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截至目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增补及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8.报告期内,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该事项详见2025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9.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金额较大、流程复杂,需预留充足资金保障交易顺利实施,为维护公司长期利益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转增,不送股。(该事项详见2025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0.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特许经营资产报废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至目前,特许经营公司已完成对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工程”)近日获悉其大冶项目工程合同业主方江苏鲲鹏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环保”)已于2025年7月24日被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鉴于此,远达工程对鲲鹏环保的应收款项存在重大回收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远达工程对鲲鹏环保应收款项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单项认定后,本报告期需补提减值准备3,295万元,影响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2,739万元。(该事项详见2025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2.报告期内,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凌源项目收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项是6月10日、19日、21日,7月1日、3日、14日、15日、22日、23日出水总氮超标,处以罚款20万元整。针对上述问题水务公司已采取增加曝气和加大碳源投加等运行调整措施,同时加大出水中水回用;对基层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高浓度废水冲击的应急调整能力等整改工作。下一步,水务公司将指导项目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并推动政府加强上游排污排查治理,从源头解决进水异常问题。 四、季度财务报表 (二)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三)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樱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5-06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9: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斌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号)。 三、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号)。 四、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5年制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制定〈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5年制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号)。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5-072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2025年制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5年制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2025年制定)》。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5-071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做好相应衔接,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5-07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做好相应的衔接,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内容,公司于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