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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徐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徐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3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董事会提请择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3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3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12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ir@smartsenstech.com。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须在2025年11月12日17:00前发送至ir@smartsenstech.com,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须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电话:021-64853572 邮箱:ir@smartsenstech.com 联系人:黄敏珺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3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9,458,608.72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0,660,631.6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1,841,57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6,8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163,087.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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