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 ●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和审慎决策,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该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首席合伙人:付建超 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 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渭华,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李渭华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翠红,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何翠红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何翠红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2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1.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3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202.86万元(含税),相比2024年度增加人民币137.86万元,同比增加212.09%,主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收购子公司情况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需配备的审计人员人数、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在此期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上会进行了充分沟通,上会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选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至11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zdh@sh-origin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施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王帅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李金福先生,独立董事董萌女士、周利兵先生、卢北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5日上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 至11月2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zdh@sh-origin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4155612 邮箱:zzdh@sh-origin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2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拟于2025年11月18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化工类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1-64095566; 4、传真:021-64095577; 5、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1月17日15:00; 6、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8日14:00开始,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3:00-14:00,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64095566 传真:021-6409557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