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JIN LI(李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哿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50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战略发展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现状,成都先导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发行品种及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4亿元,为科技创新债券,基础品种为短期融资券。
  (二)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1年。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利率:本次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五)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六)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七)其他相关费用:本次发行涉及聘请法律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并购、偿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营运资金,具体资金用途以交易商协会批复要求为准。
  (九)发行方式: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十)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公司将按照短期融资券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十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规、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与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成本、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回售条件、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聘请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在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发行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若本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51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8号天府国际生物城C2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11月12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nvestors@hitgen.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8号天府国际生物城C2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2、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有效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人:耿世伟朱蕾
  电话:028-85197385
  联系邮箱:investors@hitgen.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8号6栋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