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聚焦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推进经营布局,同时有序开展项目建设,整体运营态势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1、核心业务:深耕发力,运营质量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并持续深耕。依托充足的在手订单,叠加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公司全力推进港机重点项目的交付执行及客户服务优化,港机出货量实现显著增长,港机业务运营稳定性与盈利质量均保持良好水平。 2、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前期筹备全面落地 公司稳步推进“华东重机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报告期内项目所需的各项产证办理、施工前期筹备等均有序开展。为匹配项目进展,项目实施主体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完成增资调整,认缴出资额增至4.6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3、其他业务板块:培育与调整并行 芯片设计及解决方案业务:报告期内仍处于培育阶段。 光伏业务:因光伏主要公司被申请重整并由管理人全面接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自2025年6月30日起,不再将无锡华东光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作为债权人配合管理人的重整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翁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岭会计机构负责人:蒋静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翁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岭会计机构负责人:蒋静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5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原聘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中审众环已连续多年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天健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天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1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2025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35万元,其中,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较上年降低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审计范围较上年有所缩小,主要体现在2024年底完成了数控机床板块的剥离,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和复杂程度随之同步降低,从而使审计费用得以合理下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已连续6年(2019年度至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审众环在合作期间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候选机构天健所的职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与评估,经研究,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所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审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本次审计费用调整主要是基于审计范围变化的合理定价。会议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5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通讯、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职工董事谢奕先生、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和独立董事苏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5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万红霞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 ■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5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