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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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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9月主要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
  1、实际投资额、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本年1-9月内数值。
  1-9月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注:
  1、已售(含已预售)面积为本年1-9月销售面积。
  2、2025年1-9月,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94.38万平方米;签约金额140.05亿元。
  1-9月房产销售结利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末,天健所合伙人241名,注册会计师2,35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天健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天健所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波,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大卫,2020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8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苏晓峰,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4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致认可天健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各方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在项目开发后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临时调拨盈余资金,为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开股份”)(含控股子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盈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 近期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5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28,209.40万元;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54,760.00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282,969.40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在股东会授权额度以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近期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282,969.40万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5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28,209.40万元;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54,76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
  被资助对象均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5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128,209.40万元。
  ■
  (二)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资金充裕,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房地产业务,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调回资金仅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如项目公司后续经营需要,各方股东将及时将资金重新调拨至项目公司。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家)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54,760.00万元。
  ■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在股东会授权额度以内。
  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1.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田;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日;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洪山区和谐路1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B-03栋4层1号;
  股东情况:
  ■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22,137,523.93元,负债总额4,333,758,931.60元,净资产288,378,592.33元,资产负债率为93.76%。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27,932,496.58元,净利润-28,421,660.39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2,029.90万元,本次为展期。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志远;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南大街111号-1930;
  股东情况:
  ■
  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074,028,498.88元,负债总额909,675,444.73元,净资产164,353,054.15元,资产负债率为84.69%。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8,499,442.29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5,775.66万元。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喜涛;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注册资本:18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龙海路3号186室;
  股东情况:
  ■
  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26,294,360.52元,负债总额3,231,563,527.96元,净资产1,394,730,832.56元,资产负债率为69.85%。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293,971.71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8,024.22万元。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超;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C-01-0090;
  股东情况:
  ■
  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0,817,272.55元,负债总额111,588,904.99元,净资产179,228,367.56元,资产负债率为38.37%。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604,335,473.40元,净利润9,717.33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00万元,本次为展期。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5.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翀;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2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育才路9号檀营乡政府办公楼215室-4424(檀营集中办公区);
  股东情况:
  ■
  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01,920,392.26元,负债总额1,811,558,462.87元,净资产790,361,929.39元,资产负债率为69.62%。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791,960,585.39元,净利润815,724.11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092.50万元,本次为展期。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6.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鸥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3,577,319,953.48元,负债总额47,372,778,025.04元,净资产36,204,541,928.44元,资产负债率为56.68%。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15,057,739,841.53元,净利润-348,878,402.54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28,000.00万元,本次为展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富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266号首开花溪龙苑东区18号楼1-2层
  股东情况:
  ■
  7-8.北京怡璟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捷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8号楼四层410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7,250,716,579.74元,负债总额34,780,923,746.63元,净资产12,469,792,833.11元,资产负债率为73.60%。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10,203,215,361.14元,净利润300,645,506.48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9,310.00万元,本次为展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熙嵬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69号密云区投资促进局办公楼316室-518
  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5,047,797,655.39 元,负债总额 21,028,780,707.85 元,净资产 4,019,016,947.54元,资产负债率为83.95%。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184,225,857.76元,净利润 322,291,051.47 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5,800万元,本次为展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怡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228,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南路139号院1号楼-2至8层101内6层13号
  股东情况:
  ■
  9.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嘉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友谷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3号楼15层1504
  北京嘉茂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嘉茂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68,082,352.06元,负债总额1,997,785,172.61元,净资产170,297,179.45元,资产负债率为92.14%。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9,012.0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喆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马墩路18号1幢1032室
  股东情况:
  ■
  10.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情况名称: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甜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二街265号
  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首开股份、首开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董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尚恒龙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42,582,522.99元,负债总额2,029,944,250.74元,净资产12,638,272.25元,资产负债率为99.38%。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20,421,038.23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项目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07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昕光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中鼎北路1号2层243室
  股东情况: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本次向5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
  上述第1项中,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开发的武汉市东湖金茂府项目B02#楼按股权比例抵押给三方股东为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情况
  公司4家控股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共5家)调拨盈余资金,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条件的资金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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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对于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对联合营项目公司,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才会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若后续发现股东方不具备归还款项能力等情况,将根据协商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排除法律手段)促使其尽快归还借款,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
  公司目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公司前期未收回财务资助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5-0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与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已收到二审立案受理通知,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25-078)。
  (二)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景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开”)分别持有海景公司50%的股份。2022年10月,公司、津投城开与海景公司签订专项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海景公司提供5.9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7%。2023年11月,公司、津投城开与海景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借款剩余本金4.35亿元,借款期限由1年期变更为3年期,年利率调整为第1年7%、第2年7.5%、第3年8%。津投城开对其中50%借款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所持有的海景公司50%股权质押担保。详见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80)及《关于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公告》(临2023-088)。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借款到期日,海景公司尚未归还公司的借款本金为 4.35 亿元、利息为 8,631.125万元(依照借款协议约定,按实际借款天数核算),本息合计52,131.12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津投城开及天津海景保持密切沟通并就借款偿还初步形成解决方案,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资金回收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不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龙节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现场参会,李大进先生、王艳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李岩先生、屠楚文先生、秦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宏伟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经董事长李岩先生提议,全体董事选举王宏伟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现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李岩先生
  委员: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秦虹女士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9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2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5-102)。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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