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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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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彬先生、周雪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5-018、临2025-019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股东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意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业务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并增加相关内容;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5-020、临2025-021、临2025-022、2025-027的公告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会同意选举郭端端先生、吉树新先生、赵威先生、金顺洪先生、虞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杨小虎先生、钱育新先生、覃予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8名董事与公司工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张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5-020、临2025-023、2025-027、临2025-028、临2025-030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5-029、临2025-030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5-03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7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36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新增《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意修订《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6项公司治理制度。
  上述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5-037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5-038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5-03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要求,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经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选聘,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中兴华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兴华在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闫宏江,38岁,中兴华合伙人,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52岁,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主要有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黑油数字展览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人:李晓思,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2015年至今任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超过20%,主要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由公司与审计机构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容诚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容诚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经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选聘,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中兴华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同意选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公告编号:2025-03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邮件方式由公司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二)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邮箱:inquiry@eastcom.com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编号:临2025-03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号),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公司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牢牢把握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新趋势新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抢抓机遇、加快转型、规范运作,聚焦信息通信主责主业,在专网通信、公网通信、DICT服务、金融科技、智能制造等业务深耕细作,持续提升现有产业盈利能力;持续关注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发展增量业务,助推产业转型,加快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实现有效突破,推动企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5年,公司将坚持战略与经营管理并重,主动谋新、谋变、谋突破,以实干奋力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围绕公司全年任务目标和“十五五”发展规划,推进“一三三四”重点改革发展任务,即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筑“组织架构、公司流程、信息系统”三个管理体系,夯实发展基础;重构“人力资源、财务经管、法务审计”三个支撑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重塑“战略能力、创新能力、市场能力、品牌能力”四个核心能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
  二、推动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聚焦“国家所需、东信所能”,紧紧围绕AI+、卫星互联网等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效率;聚焦AI应用、数智应用、跨网融合、终端多模态等技术,加强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布局,突出提升技术能力;通过“资本+创新”双轮驱动,推进资本赋能产业发展,跃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将持续以信息通信、金融科技、智能制造为核心产业,按照“巩固成熟业务、做强成长业务、提速培育业务”的发展思路,通过技术延伸、市场延伸、模式创新等方式主动谋划现有产业的延长线和业务增长的第二曲线,致力于为政府、公安、运营商、银行、交通等关键行业和部门提供安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产品、服务及行业解决方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聚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上市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现代化治理体系及治理水平,形成以《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为基本制度,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为专项制度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在内部治理改革、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着力增强核心业务竞争力。一是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组织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配套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治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完善性,全面夯实公司规范治理的基础。同时推进公司监事会改革工作,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顺利承接法律规定的监事会职责。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在充分考虑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的基础上,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促进董事会成员专业化、多元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通过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化解公司重大经营管理风险,构建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链条闭环制度与运行体系,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机制保障。
  四、聚焦“关键少数”,筑牢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致力于通过多维度举措强化其履职监督与风险防控。公司坚信持续学习是合规管理的基石,通过建立系统化、常态化的学习机制,持续组织“关键少数”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进行深度学习,以夯实合规决策的知识基础。
  2025年,公司致力于将“关键少数”的权责担当落到实处,通过构建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引领的多层级监督体系和强调责任担当,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领域实施精准监控,确保权责清晰、履职到位,持续推动合规意识在管理层面的实质性提升。
  五、健全回报机制,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努力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公司已连续16年进行现金分红,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现金分红比例均高于50%,有效保障了股东的稳定回报。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积极回报投资者。一是努力抓好经营管理、改革发展,不断提升自身价值创造能力,继续秉承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实施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二是持续关注公司的市场价值波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许可范围内,积极、规范地展开市值维护工作,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六、加强市场沟通,传递公司核心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证券监管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致力于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价值传递机制。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一是深刻把握信息披露监管新要求,坚持严守合法合规底线,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效率,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为股东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充分依据。二是围绕定期报告发布及其他重大事项节点,全年举办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负责人积极参加,就发展战略、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回应投资者关切。三是针对投资者来电及“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做到回应及时、准确和专业。四是设置专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建设和内部培训力度,通过专业化培训、标准化流程与系统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七、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亦将持续专注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稳健的业绩表现、合理的利润分配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未来可能会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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