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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德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德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德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德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德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德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德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德玉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德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德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熊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德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德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89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86元/股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宜市国资考核〔2024〕5号),宜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4年9月9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147.6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万股,因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97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47.6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9.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0.7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异动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确定如下: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41元/股。首次授予后,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4.86元/股(15.41-0.55),并对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调动人员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1,188,800.00元(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8,058,471股变更为867,978,47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数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88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一)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90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5年10月28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述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4.8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共计1,188,800.00元(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68,058,471元减少至867,978,47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高路 4.联系电话:0717-6369865 5.邮箱:gaolu@angelyeast.com 6.邮编:443003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25-087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8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涛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89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部分研发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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