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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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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43.44%,主要是报告期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400.90%,主要是报告期项目回款收到应收票据所致。
  (3)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241.22%,主要是报告期增加了对供应商的票据结算,部分票据尚未到期承兑所致。
  (4)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46.28%,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付保理业务增加所致。
  (5)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0.23%,主要是报告期归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6)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23.64%,主要是报告期新增房屋建筑物租赁所致。
  (7)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699.6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19.08%,主要是报告期工程项目结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减值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2.24%,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3)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9.33%,主要是报告期处置资产产生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5.05%,主要是上年同期合并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棕榈设计控股有限公司及汇锋(香港)有限公司,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93.72%,主要是报告期结算项目无需支付的供应商账款转出到营业外收入。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3.76%,主要是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少缴纳了罚款及滞纳金。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0.77%,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的现金都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32%,主要是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14.99%,主要是报告期筹资流入下降的幅度小于筹资流出下降幅度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林从孝质押的股份全部存在司法再冻结。
  2 吴桂昌质押的股份全部存在司法再冻结。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后续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三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4日止(即延长后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1,400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2.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073,816.00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5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可能导致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5年12月,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该PPP项目由8个子项目组成,合作期为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每个子项目自项目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项目运维期8年(即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截至本报告期末,该PPP项目累计投入115,623.34万元,8个子项目基本完成施工,陆续进入竣工结算阶段。项目实施机构是当地政府,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2、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年,运维期为20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8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227,479.80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并按约定推进中,尚未进入结算期。项目实施机构是当地政府,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3、2021年7月,公司与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28,947.06万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本项目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45.53万元,已收到回款合计31,734.26万元。发包方属于连云港市属企业,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4、2023年10月,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及河南省豫资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的中标单位,2024年各方签订关于《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公司涉及的合同金额为94,946.8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679.10万元,已收到回款合计55,201.03万元。项目发包方为政府平台,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5、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联合体签约合同金额为313,698.49万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工期为670日历天,2025年6月各方签订《补充协议》,本项目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19.85万元,已收到回款合计35,082.33万元。该项目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发包方属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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