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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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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平、总经理夏有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2025-02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点15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也将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大会的完整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也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公司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回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30064
  (四)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389583、87291519
  邮箱:ir@mayinglon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2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九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废止,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规则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治理制度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公司同步修订、制定了以下制度规则,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3.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 《关于修订〈年报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3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 《关于修订〈新闻发言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 《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四、《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前,该方案已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15点15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3)。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2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废止,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详细修订情况请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治理制度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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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其他非实质性内容修订,如“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1/2以上”、“过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删除“监事会”及“监事”有关内容,条款编号变化等,不再一一罗列。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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