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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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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阳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说明》(以下简称“《风险评估说明》”);《风险评估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回避。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价不超过113.6万元(不含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香港”)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信科香港主要为烽火通信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信科香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科香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的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信科香港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境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信科下属信科香港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确保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持有信科香港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信科香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信科香港向公司及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等财资服务,信科香港向公司及所属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交易双方的定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1、信科香港吸收公司境外成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公司境外成员公司存放在当地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以及信科香港给予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境外成员公司的同类存款利率执行。
  2、信科香港向公司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公司及其成员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信科香港给予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3、信科香港向公司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双方就《金融服务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三)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在信科香港的交易限额具体如下:
  (1)吸收存款类交易限额:2025年、2026年、2027年每日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最高不超过 1 亿元。
  (2)发放贷款类交易限额:2025年、2026年、2027年每日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最高不超过 5 亿元。
  (四)有效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五)生效条件及其他
  1、《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双方公司章程等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
  2、《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六)违约责任
  如因《金融服务协议》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科香港是中国信科的境外资金管理平台,公司与信科香港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充分利用此平台所提供的境外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寻求境外低成本资金,同时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控。公司与信科香港发生的金融服务,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风险管控及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展,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评估情况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对信科香港进行风险评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说明》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已制定了在信科香港进行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在风险评估和制订风险控制制度的前提下,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境外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因关联关系影响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6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00前送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7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郭丽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赵臣,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高楠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成为致同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协商的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价不超过113.6万元(不含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依公司需要进行其他专项审计;同意将《关于聘任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税价不超过113.6万元(不含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 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拟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共涉及条款143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删除、新增条款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监管部门及工商登记机构核准或备案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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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附件条款做相应更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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