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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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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3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参加股东会,在2025年11月1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至公司邮箱ximai@seamild.com.cn。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金菱
  联系电话:0773-5806355
  邮箱:ximai@seamild.com.cn
  传真:0773-5818624(传真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被委托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被委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6;投票简称:西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 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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