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间苯三酚注射液在国家集采中未能中标,同时银杏叶滴丸和盐酸溴己新等主要产品也受到国家集采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双重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万邦德制药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万邦德制药的发明“一种用于防治阿尔茨海默病、皮肤光老化的组合物、制剂及其应用”“一种二硫环肽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及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2025-043)、《关于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2025-047)。 2.万邦德制药药品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万邦德制药的2.2类新药石杉碱甲控释片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型痴呆的II/III期关键注册临床试验,于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石杉碱甲控释片II/I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的公告》(2025-053)。 3.万邦德制药药品通过伦理批件 万邦德制药的2.2类新药石杉碱甲控释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型痴呆的关键注册临床试验获得了组长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批件,批准项目开展。在本次关键注册临床试验获得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后,公司将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等全国50多家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关键注册临床研究,进一步验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的最终上市申请提供关键数据支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石杉碱甲控释片获得伦理批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60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先生、庄惠女士、一致行动人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温岭市万龙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089%。该事项已于2025年10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9月3日及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5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韩彬先生、马健先生、周岳江先生、李杨女士、屠鹏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依据最新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规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予以制定、修订及废止。 本议案包含38个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其中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11,议案3.14,议案3.19,议案25,议案29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6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鉴于前述情况,公司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不再逐条列示。 2.将“经理”“副经理”的表述统一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再逐条列示。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再逐条列示。 4.其他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除上述部分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予以制定、修订及废止。具体修订情况见下表: ■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更名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更名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6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股东登记表》(附件二)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黎莎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邮 编:317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