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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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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①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5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115.76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②2025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①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893.0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1%,行权价格为4.99元/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上述激励对象在报告期内合计行权162.75万份,可行权股份全部行权完毕。
  ②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4.00万份予以注销;1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对其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54.00万份予以注销,共计注销608.00万份股票期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8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82.00万份。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③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82.0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行权价格为4.99元/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3月19日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述激励对象在报告期内合计行权1,867.40万份,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60万份。
  ④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3人,审议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为保障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内部考核制度、最新的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及其他证券监管规则修订等的衔接性和一致性,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对上述激励计划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调整,并对《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①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8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0.10万份予以注销;5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对其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4.56万份予以注销,共计注销774.66万份股票期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93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7.12元/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1.68万份。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②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93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51.6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9%,行权价格为7.12元/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15日止。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述激励对象在报告期内合计行权2,811.16万份,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0.52万份。
  ③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3人,审议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鉴于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3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5.96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413.564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1.168万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④2025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9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1.168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8日。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⑤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3人,审议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为保障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内部考核制度、最新的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及其他证券监管规则修订等的衔接性和一致性,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对上述激励计划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调整,并对《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因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及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公司总股本由3,311,574,290股增加至3,359,987,39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蔡荣军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14.0856%被动稀释减少至13.8826%,变动比例为0.2030%,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①2025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微电子”)的少数股权及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浩”)的少数股权资产,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自2025年4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②停牌期间,因未就江西晶浩48.9281%股权的交易对价等达成一致意见,故经友好协商,不再推进江西晶浩48.9281%股权收购事宜。公司拟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欧菲微电子28.2461%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等公告。
  ③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告编号:2025-050)(公告编号:2025-064)(公告编号:2025-075),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报告书,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④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⑤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在自查期间(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8日)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于二级市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⑥2025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78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李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罗勇辉先生、孙雅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
  ①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②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③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0,000万元、“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375.68万元,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高精度光学镜头产线升级扩建项目”;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55,375.68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76%。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④202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新增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期限展期的事项
  鉴于原《回购及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南昌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液化石油气”)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的投资期限已于2024年5月31日届满。经公司与南昌液化石油气协商,约定南昌液化石油气对南昌光电的投资期限进行展期。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期限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南昌液化石油气对南昌光电的投资期限进行展期,投资到期日由2024年5月31日延期至2026年5月31日;自投资到期日2026年5月31日起,南昌液化石油气有权要求公司及深圳欧菲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创新”)回购其所持有的南昌光电全部股权,并同意就前述投资期限展期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南昌液化石油气签署《回购及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等相关文件。2025年2月25日,公司、欧菲创新、南昌光电及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南昌液化石油气签署了《回购及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士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士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2)上述提案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图片列表:
  【J:\arm_fire\1029\25预拼版目录\17欧菲光 54(月)\2025-101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_图片1.jpg】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对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是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精卓科技48.12%股权。
  为满足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求,精卓技术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办理贷款业务,精卓科技的股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承诺为精卓技术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具体担保方式以政府会议要求为准。
  董事会同意按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已签署担保合同但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精卓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①公司通过持有精卓科技股权间接持股被担保方;
  ②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金为341,785.9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48.12%、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7.47%、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41%。安徽鼎恩为精卓科技的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为51.88%,相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委派到精卓科技的董事在精卓科技董事会、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同的意思表示”。
  3、精卓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5、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精卓技术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求,精卓科技的股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承诺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为精卓技术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对精卓技术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精卓技术已承诺将为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设备抵押进行反担保,能够有效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4,950.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2%;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24,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534,926.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6%。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9,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增加与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考”)进行的采购材料和服务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6,000.00万元。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金额为65,400.00万元。
  3、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新增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136898814
  3、法定代表人:蔡振鹏
  4、成立日期:2014年9月17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金嘉大道58号3幢1层
  6、注册资本:10,682.6031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思考总资产为180,375.27万元,总负债为115,741.17万元,净资产为64,634.10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1,083.65万元,实现净利润6,269.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为新思考的实际控制人,新思考法定代表人蔡振鹏先生与公司离任董事蔡雪朋女士为姐弟关系。新思考系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思考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新思考拟进行的采购材料和服务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新思考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及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曾受到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中兴华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树,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报告审计费为31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80万元,合计390万元。
  中兴华事务所按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3、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本公告日,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9月末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581.03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所列明细加计数与汇总数据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期末无余额,本次转回坏账准备12.64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50,362.29万元,本次转回坏账准备839.96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及核销坏账增加坏账准备33.62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073.74万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15.11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4.50万元。
  2、存货的减值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执行减值测试。
  公司期初存货跌价准备21,163.23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4,418.52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减少5,594.77万元,2025年9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9,986.98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市场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切换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销售的部分存货,经公司综合评定已无使用价值,做核销处理。2025年前三季度核销存货877.40万元,本次核销的存货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581.03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581.03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减少38,606.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33,049.7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减少5,594.77万元,转销及核销的资产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稳健的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10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2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按对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微电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095880791L;
  3、法定代表人:叶清标;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6、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保证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
  2、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3、债务人: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4、担保的本金金额:人民币220,000,000.00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220,000,000.00元((大写)贰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24,950.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2%;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24,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534,926.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6%。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讨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2025年度增加与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进行的采购材料和服务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6,000.00万元。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金额为65,400.00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行业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求,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股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承诺为精卓技术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公司按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已签署担保合同但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精卓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对精卓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根据监管要求,删除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自动延期条款,具体调整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交易方案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4日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三、五、六、七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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