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部分建元信托前期逾期款项及主要产品综合毛利率提升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2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临床实验进度款以及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79.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留抵税额减小所致。 4、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200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归还短期银行贷款所致。 5、合同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434.4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完成客户订单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48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季度公司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汇兑损失所致。 8、信用减值较上年同期减少3325.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继续收回了部分建元信托逾期款冲回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94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增加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27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867.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实施了股份回购致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公司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创赢51号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纠纷案(案号(2020)沪74民初3号)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公司支付和解款56,994,275.53元,即创赢51号信托计划项下投资本金金额17,000万元减去已兑付的信托资金本金及信托收益共56,011,448.94元后的剩余部分的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就该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创赢51号信托计划下62,862,549.50份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建元信托,转让后公司仍享有剩余的62,862,549.5份信托受益权。截至2025年8月15日,建元信托已支付和解款,同时公司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发的(2020)沪74民初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公司负担。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建元信托的信托理财产品案件已全部结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姝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姝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王 轲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监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修订过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任胜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修订过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涉及的制度1-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周翔先生、蒋驰洲先生、海涛先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周翔先生、蒋驰洲先生、海涛先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周翔先生、蒋驰洲先生、海涛先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的通知公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一一常州市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 以上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4-9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7-9涉及的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至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朱晓琳 (2)电话号码:0519-86020688-1108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电子邮箱:zhuxl@qhsh.com.cn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11月 14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司总部(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1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拟制定、修订部分配套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 ■ ■ ■ ■ ■ ■ 除以上内容外,《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股东大会”对应修订为“股东会”。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增删条款,故部分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相应调整顺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