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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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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6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借款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公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公致远”)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澄迈科技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A[海银澄科普惠流]字[2025]年[0929008]),海南银行澄迈科技支行向海南中公提供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以上申请贷款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全权办理贷款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一切相关手续。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调剂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94,378.26万元(含本次公司担保),未超过上述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的名称:海南中公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WJF928Q
  3、成立日期:2024年12月6日
  4、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万国大都会写字楼B座17楼ABC房
  5、法定代表人:李德林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生辅助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数字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北京中公致远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海南中公致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中公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海南中公致远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2、借款人:海南中公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1,000万元;
  4、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年化利率,单利),即以实际放款日的LPR基础上加130个BP(1BP=0.01%)。并自本合同下贷款实际发放日起,每满年的当日为利率调整日。
  6、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7、担保方式: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担保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方:海南中公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永新。
  3、债权人:海南银行澄迈科技支行。
  4、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该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上述贷款合同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贷款及担保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公致远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94,378.26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级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6.38%。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保证合同》;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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