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