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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营收业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新能源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新能源中重卡销量7,290台,同比增长114.98%。公司新能源车型销量占比由2020年的1.83%提升至81.36%,2025年1-9月新能源业务收入34.52亿元,占整车及发动机业务收入的85.92%,同比增长 80.09%,公司已基本实现产品与业务的新能源转型。公司2025年1-9月累计销售发动机4,687台,其中醇氢动力2,621台,占比达55.92%。 2、醇氢电动动力链是公司全力推广的新能源动力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依托控股股东持续21年在醇氢电动技术路线上的投资开发积累与支持。公司醇氢电动动力系统以甲醇作为氢基燃料,通过高效的醇-电转化系统实现在线补电,享受新能源绿牌路权,是纯电动基础上更加便捷、高效的液态新能源技术路线,已经得到国家到地方越来越多的政策性文件支持推广,公司作为目前国内外首先实现甲醇发动机量产的企业,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董事会,成立了安徽汉马醇氢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聚焦船舶、发电机组、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领域,拓展醇氢电动动力应用新赛道,大力推广应用醇氢电动动力系统,成为非道路领域醇氢电动动力集成供应商,公司2025年1-9月,非道路醇氢动力销量增长率达803%。 3、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加快推动绿醇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近日首艘搭载由公司制造的醇氢动力系统集散两用船“远醇001号”在上海完成首航并投入运营,确立了公司醇氢动力系统在内河航运绿色动力技术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现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磊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5-05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6,354.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端木晓露女士、刘汉如先生、赵杰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市值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鉴于公司司法重整后注册资本已由654,314,844元增至1,603,071,367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5-06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星瀚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星瀚”)、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杭州醇氢电动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电动”)、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醇氢”)、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上海吉利远程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程商用车”)、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湖州星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星智”)、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锋锐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锋锐”)、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醇氢”)、哈密汇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汇醇”)、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速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速焕”)、湖南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远程智通”)、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智行”)、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科技”)、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阳光铭岛、醇氢科技、远程智通、醇氢电动、天津远程商用车、吉利四川商用车、天津醇氢、湖州远程、上海远程商用车、山西吉利、湖州星智、万物友好、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锋锐、黑龙江醇氢、哈密汇醇、吉速物流、杭州速焕、湖南远程智通、绿色智行、吉利商务、枫华科技、醇氢绿动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的金额225,610.00万元增加至266,108.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的金额3,828.00万元增加至3,928.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的金额687,266.00万元减少至623,016.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的金额9,650.00万元增加至12,645.0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926,354.00万元调整至905,697.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1-9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在进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5年1-9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现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星瀚、阳光铭岛、醇氢科技、远程智通、醇氢电动、天津远程商用车、吉利四川商用车、天津醇氢、湖州远程、上海远程商用车、山西吉利、湖州星智、万物友好、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锋锐、黑龙江醇氢、哈密汇醇、吉速物流、杭州速焕、湖南远程智通、绿色智行、吉利商务、枫华科技、醇氢绿动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9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1,62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26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844,04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010.00万元。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宁波翊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集团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星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郭磊 (3)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层63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万物友好持有远程星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远程星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星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星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星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阳光铭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撒海涛 (3)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5楼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铭岛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阳光铭岛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阳光铭岛是专门从事充电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2年7月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醇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公司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醇氢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东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醇氢电动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5年5月1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新世纪大道2688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醇氢电动60%的股权,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电动34%的股权,杭州大江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电动6%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醇氢电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生均任醇氢电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电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电动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醇氢电动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四川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天津醇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4年5月21日 (4)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216室(天津自贸区天保嘉成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610号)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智通持有天津醇氢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醇氢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醇氢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醇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醇氢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醇氢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湖州远程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彦彬 (3)成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728号2幢 (5)经营范围:新能源整车、游乐设备、电动游览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客车、改装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金属周转箱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动产的、不动产(房屋)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客车、改装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客车、改装车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湖州星智持有湖州远程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湖州远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远程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远程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湖州远程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上海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丁鼎 (3)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兴荣路1200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上海远程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上海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上海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商用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上海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山西吉利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山西吉利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湖州星智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哲峰 (3)成立日期:2021年4月28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728号1幢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湖州星智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湖州星智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星智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星智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星智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侯长青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赵杰先生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商用车销售、充电桩、电池销售的公司,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五)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36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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