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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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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耕产业客户需求,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即:尚未确认收入部分)金额21.62亿元(不含税),为公司后续经营业绩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受项目承接时点、项目执行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4.63%。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竞争环境,公司更加注重提升经营质量,加强项目承接、成本预算、项目执行以及项目结算等各环节管控,进一步强化应收款项回收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3.71%,进一步得到改善。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对模块化制造、化学分子过滤产品研发生产等业务领域以及国际化市场拓展的投入,延展公司业务链条,积极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过建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小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小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过建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小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小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过建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小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小玲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董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组合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在施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组合2:完工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为已实施未结算资产,按余额的5%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组合2为未完成质保义务的质保金以及已完工但未验收尚不拥有无条件收款权利的合同对价部分,该组合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其账龄自项目完工之日起计算。
  2、2025年1-9月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5年1-9月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冲回坏账准备合计823.55万元。
  2025年1-9月公司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991.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前期承接的合同金额较大的部分项目陆续进入验收、决算阶段,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项目的验收、决算周期相对较长,在合同资产规模增加的同时合同资产账龄被拉长,进而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金额增加。另外,随着公司承接项目不断增加,尤其公司在施的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数量较多,而在施项目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一般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80%结算支付,导致在施项目未结算部分的累计金额较大,即在施项目合同资产余额增长,进而公司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随之被动增加。
  前述合同资产的产生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资金垫付,是公司所处的洁净室施工行业的特点。当款项收回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相应转回。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167.8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利润总额4,167.8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中标重大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某客户签署某洁净相关项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合同类型及总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总金额:3.25亿元(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确定公司中标某客户某洁净相关项目。
  近日,公司与该客户签署了某洁净相关项目工程合同,签约合同总金额为3.25亿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一)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
  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保密条款要求,为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对客户信息及项目细节予以豁免披露,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
  (二)该客户履约能力较强。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3.25亿元(含税)。
  2、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3、付款方式:按照合同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分阶段支付。
  4、争议处理: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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