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莫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莫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签名:■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有9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见公告编号2025-04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第三章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原第十条及之后的各条序号和各条内容中所列序号顺应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