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注:以上“报告期发生额”中的报告期指2025年1-9月,“上期发生额”中的上期指2024年1-9月。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与深圳市京基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宏达”)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双方就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土地证号分别为宝府国用字(1992)第0400137号、第0300075号范围内的约24.3万平方米土地以及土地证号宝府国用字(1992)第0400136号范围内的约1.4万平方米土地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因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进度等发生变化,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京基宏达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可获得的商业及办公物业置换为住宅物业(毛坯房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京基宏达已签署完成相关补充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均已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家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家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陈家荣先生、靳庆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荣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