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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说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专户,截至报告期末,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234,26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需求和生益电子集团产能布局规划需求,公司基于“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吉安二期项目”)继续实施投资建设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以实现资源重组与产能布局优化,并保障集团整体满足未来中高端订单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响应速度和竞争力。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项目聚焦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领域,旨在满足服务器、高多层网络通信及快速发展的AI算力等中高端市场需求。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吉安二期项目相应楼层已投入的厂房建设、设备等费用,本次新增投资约17.5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分两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计划2026年试生产,第二阶段计划2027年试生产。在产能规划上,每阶段各年产35万平方米,整体项目完成后计划年产印制电路板70万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唐艳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唐艳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唐艳玲女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庞春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及同意补选公司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唐艳玲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唐艳玲女士的辞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唐艳玲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唐艳玲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唐艳玲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唐艳玲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庞春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庞春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庞春霖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公司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汪林、陈文洁、邓春华。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庞春霖先生简历 庞春霖,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自动化学会副秘书长,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车联创新(北京)科技中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关村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全程无人化作业技术推广(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春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1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鉴于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以下简称“东城四期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投入使用,同意公司调整东城四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简称“原项目”)的募集资金63,786.54万元全部变更用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该变更不影响原项目的实施推进。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近年来PCB行业快速发展,下游客户产品特别中高端领域产品技术快速迭代,东城四期项目产品结构变化,技术和质量要求提高,PCB加工技术和工艺流程调整优化,因此设备购置以及安装费相应调整。同时,公司重新规划和实施员工生活配套安排,节省建筑工程费5,150万元,现将节省的建筑工程费调整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 由于产品制作难度提高,制作流程更加复杂,为增加设备提升产能,并通过自动化设备提升生产效率,设备总数量从938台/条/套调整为1230台/条/套。 综上,本次东城四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 本次调整系对东城四期项目以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的调整,不涉及对拟投入募集资金的调整。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公司东城四期项目优化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三)本次部分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截至2025 年9月30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因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没有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系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要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促进项目效益提升和项目高质量推进,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3,335.19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经累计投入105,815.30万元,该项目已经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同意予以结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内部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3,335.19万元,截至2025 年9月30日已经累计投入105,815.30万元,该项目已经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监事会同意予以结项。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2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合理、充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9,50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出席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表决,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本次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2025年度预计金额和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2、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企业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 成立日期:1985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42,926.293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陈仁喜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和销售覆铜板和粘结片、陶瓷电子元件、液晶产品、电子级玻璃布、环氧树脂、铜箔、电子用挠性材料、显示材料、封装材料、绝缘材料;自有房屋出租;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产品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加工服务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38%,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29%,伟华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14%。 财务数据:参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关联关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2.93%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二)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文景路18号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仁喜 经营范围:从事特种材料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服务,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覆铜板、铜箔产品(以上均不含电镀)并提供售后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粘结片;研发和销售印制线路板、陶瓷电子元件、液晶产品、电子级玻璃布、聚四氟乙烯系列树脂、环氧树脂、电子用扰性材料、显示材料、封装材料、绝缘材料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024年度财务数据:参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关联关系 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兴路8号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仁喜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和销售覆铜板和粘结片、印制线路板、陶瓷电子元件、液晶产品、电子级玻璃布、环氧树脂、铜箔、电子用挠性材料、显示材料、封装材料、绝缘材料(以上均不含电镀),自有房屋出租,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产品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加工服务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024年度财务数据:参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关联关系 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四)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永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024年度财务数据:参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关联关系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为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3.65%的公司。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五)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的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9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10月23日公司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邓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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