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 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 一一对比。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1-9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制度中涉及监事会或监事职责修订的条款,生效时间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时间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