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丁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黎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丁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黎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丁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岩敏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黎峰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2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丁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各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3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会玲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2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2025年11月12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董事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提名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对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 其中吴俊飞先生、李秀芝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简历: 吴俊飞先生:男,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8年2月至2022年6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2023年7月至今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截至目前,吴俊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秀芝女士:女,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贷款管理,2018年1月至今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截至目前,李秀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3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