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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雅楠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雅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雅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雅楠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雅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雅楠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7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胜信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发展”)是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90,977.4436万元,其中信泰发展认缴出资10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5.5769%。经合伙企业与各合伙人共同商议,拟对合伙企业实施减资,将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390,977.4436万元减少至146,390.9775万元。本次减资为非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信泰发展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金额将由100,000万元减少至40,000万元,信泰发展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比例由25.5769%增至27.3241%。 信泰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维航先生、连旭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并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清单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定及修订的管理制度中,其中1-7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及相关制度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证券代码:600410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胜信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发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人民币与相关各方共同设立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90,977.4436万元,其中信泰发展认缴出资10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5.5769%。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设立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52)。 现经各合伙人共同商议,拟对合伙企业实施减资,将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390,977.4436万元减少至146,390.9775万元,其中信泰发展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金额将由100,000万元减少至40,000万元,信泰发展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比例由25.5769%增至27.3241%。 本次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域拓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8332946A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1幢2层226号 法定代表人:申博思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普通合伙人已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P1062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399,743.04元,负债总额3,025,527.49元,资产负债率18.45%,净资产13,374,215.55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415,781.52元,净利润-137,669.20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2,454,345.90元,负债总额8,511,278.58元,资产负债率37.90%,净资产13,943,067.32元,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000,000.00元,净利润568,851.77元。(未经审计)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中域拓普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其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泰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中域拓普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连旭先生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CWTR6W 成立日期:2018-06-14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977.4436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 2、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13,751,754.64元,负债总额110,916,327.93元,资产负债率7.33%,净资产1,402,835,426.71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3,585,454,44元,净利润68,355,021.39元,累计分配530,595,906.59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034,850,851.55元,负债总额49,139,968.15元,资产负债率4.75%,净资产985,710,883.40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42,999,426.70元,净利润-49,397,955.92元,累计分配898,322,493.98元(经审计)。截至目前,标的公司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合伙企业本次合计减资金额为244,586.4661万元,其中信泰发展减少认缴但尚未实缴金额60,000万元,北京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减少认缴但尚未实缴金额84,000万元,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减少认缴但尚未实缴金额100,000万元,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认缴但尚未实缴金额586.4661万元,均不涉及实际资金流转,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项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资为各合伙人减少未缴纳资本金部分,不涉及实际资金流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和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维航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登记手续: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倩茹 电话:(8610)80986118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 (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中证路演中心,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teamsu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维航 总裁:王维航(代) 董事会秘书:张亮 首席财务官:张秉霞 独立董事:谭铭洲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中证路演中心,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teamsu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倩茹 电话:010-80986118 邮箱:securities@teamsu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 ■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下转B3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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